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育部关于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有关精神,同时,也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校外专家及校级党政主要领导更好地把握党情、国情和世情,不断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及为学校决策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形势政策报告的内容
1、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国际国内热点、难点问题;
2、《时事报告》规定的专题
3、涉及专业技术学习建设的前沿内容;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内容。
二、报告人
1、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2、校外专家
3、校级党政主要领导
4、二级院系主要领导
三、形势政策报告会的形式
1、课堂授课;
2、道德讲堂、小礼堂;
3、其他有效形式。
四、形势政策报告会举办的次数及时间安排
1、形势政策报告会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具体安排视情况而定)。
2、面向学生党员干部的形势政策报告利用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或党日活动时间进行;面向全体学生的形势政策报告利用道德讲堂进行。
五、报告会的组织领导
1、人文社科学院主要领导负总责,形势与政策教研室牵头组织;
2、校党总支、各党支部和各处室协同配合具体落实。
六、做到“四个明确”,达到规范统一
1、明确形势政策报告会的重点内容。兼顾国际、国内和本地区实际,做到理论性、指导性和实践性相统一。重点把握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重大改革措施和全国重要会议精神;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新趋势。
2、明确形势政策报告会的开展形式。主要采取三种方式进行,一是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围绕社会热点做专题报告;二是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围绕某一领域或某一专题作形势政策报告;三是校级主要领导围绕中宣部和教育部组织出版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作为报告的内容或其他社会热点、学生关心的重大问题等为本校学生作形势政策报告。
3、明确形势政策报告会的组织领导。形势政策报告由人文社科学院和形势政策教研室具体安排有关内容,通过报告会、讨论等形式,把形势政策教育纳入对学生进行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要内容。
4、明确形势政策报告会的有关要求。学校有关领导、二级部门负责人及广大教师要积极参加形势政策报告会,党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人文社科学院
2013年6月